電器用品大致分類

資訊類產品(ITE)
開關電源,顯示器(CRT, LCD, PDP), 碎紙機,電動釘書機,電動打孔機,傳真機, 多媒體音響,Modem, 掃描器,投影儀,過膠機, 機頂盒,光電收發器 等等;

AV視聽類
影碟機VCD, DVD, TV, 監視器,低音炮(功放), 收錄機,MP3播放機,語言複讀機等等;

小家電
(冷/熱)風扇, 電暖器,電鍋,麵包機,烤箱,瓦斯爐, 慢燉鍋,燒烤架(盤),咖啡壺,熱水壺(器),榨汁機,攪拌器,食物料理機,打蛋器等等;

照明、燈具
節能燈,臺燈,落地燈,壁燈,吊燈,吸頂燈,花園燈,聖誕燈串,鎮流器,等等;

其他電器
電源適配器, 充電器,超音波清洗機,飲水機,按摩器材,運動器材等等;

什麼是 CE
- 歐盟有那幾個國家?
- 產品加貼CE標誌意義何在 ?
- 歐盟有哪些指令 ?
- LVD低電壓指令73/23/EEC
- EMC電磁相容指令89/336/EEC
- 如何宣告產品符合CE
- 如何使用CE標誌



什麼是CE ?
CE是法語的所寫,英文意思為 “European Conformity 即歐洲共同體。

歐盟有那幾個國家?
目前正式成員國有15個:比利時, 丹麥, 德國, 希臘, 西班牙, 法國, 愛爾蘭, 義大利, 盧森堡, 荷蘭, 奧地利, 葡萄牙, 芬蘭, 瑞典, 英國
候選國家有10個:捷克,愛沙尼亞,賽普勒斯,拉脫維亞,立陶宛, 匈牙利, 馬爾他, 波蘭, 斯洛文尼亞, 斯洛伐克 (2004年5月1日正式加入)
產品加貼CE標誌意義何在 ?
CE標誌的意義在於:表示加貼CE標誌的產品 已通過相應的合格評定程式和/或製造商的合格聲明,符合歐盟有關指令規定,並以此作為該產品被允許進入歐共體市場銷售通行證。
LVD低電壓指令73/23/EEC
-在1973年,歐洲共同體制定&通過了低電壓指令(Council Directive 73/23/EEC, Low Voltage Directive) 簡稱LVD; 又於1993年加上附件(Amendment)93/68/EEC, 並將施行日期延長至1995年1月1日。指令規定所有電器產品在額定範圍內列入受控制,必須遵守該指令之條款,該指令在1997年1月1日正式強制施行。
- 額定電壓在50V – 1000 Vac 或 75 – 1500Vdc 的電氣產品都應符合LVD低電壓指令。

EMC電磁相容指令89/336/EEC
在1989年五月三日,歐洲共同體制定&通過了電磁相容指令(Council Directive 89/336/EEC, Electromagnetic Compactity Directive) 簡稱EMC指令; 又於1991, 1992, 1993年多次修訂。修訂版作為附屬指令91/263/EEC, 92/31/EEC, 93/68/EEC。該指令規定,所有進入歐洲市場的電子電器產品都必須符合相關電磁相容方面的要求,按相關EN標準進行測試並保留報告。

如何宣告產品符合CE
73/23/EEC LVD低電壓指令和89/336/EEC EMC電磁相容指令要求分別作安全和電磁相容方面的測試和報告才能宣告符合CE. (LVD+EMC=CE)

如何使用CE標誌
當按下列方式對產品進行測試,並判斷產品是否符合相關統一標準的: A. 第三方實驗室; B. 自家實驗室; C. 工程評估。同時製作DOC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即可使用CE標誌。“CE” 標誌最小尺寸: 5mm
“CE” 標誌一般加貼在產品上,如果位置太小,可顯示在包裝及說明書中


什麼是NRTL ?
NRTL 是 “National Recognized Testing Laboratory” 的縮寫, 意思是 “(美國)國家認可測試實驗室”。 由美國職業安全與健康管理委員會(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Administration 簡稱OSHA)統一審核。 凡是符合NRTL 認可程式的實驗室都具有產品認證資格。

UL 簡介
UL 是美國安全檢定實驗室公司(Underwriteries Laboratories Inc)的縮寫。成立於1894年, 他是一家非以營利為目的的產品安全測試認證機構。 全球有 50多間實驗室, 約有6000員工。 每年有成千上萬的產品通過UL認證 並使用UL標誌, 目前UL共有近800多套標準, 其中75%被美國國家標準化組織(ANSI: American National Standard Institute)採用。

UL安全認證分三種:認可,列名,分級,三種方式標誌不一樣(見下圖)

認可-美國市場 認可-美加市場 列名-美國市場 列名-美加市場 分級-美國市場 分級- 美加市場

UL列名服務,是UL安全認證中最廣為人知的服務。產品上的UL列名標誌,代表生產商讓UL按美國認可的安全標準測試了樣品, 在合理及可預見的情況下,樣品不會引起火災,漏電及有關危險。

認可元件服務是測試零部件或非成品,這些元件將會用在UL列名產品中。UL的認可元件服務涵蓋數以百萬計塑膠,電線及線路板,以至各種不同成品,或甚至較大型的元件如摩托車或電源。

UL 分級產品是根據不同性質、指定的危險範圍、或特定的情況來測試。一般來說,分級產品多數是建築材料或工業儀器。
分級產品包括工業或商業用產品,測試時都有指定性質,包括易燃性,危險情況性能或政府要 求的特別規格 。 詳細資料可參考 http://www.ul.com/

FDA(DHHS)簡介
FDA 是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美國食品與藥物管理局)的縮寫。該機構下屬很多部門分別管轄不同產品。 其中有個部門叫CDRH (Center of Device and Radiological Health)(產品輻射安全中心)專門控制含輻射類產品進口美國及美國市場上的銷售。 這類產品包括醫療儀器設備和大眾消費類產品等。 其中, 大眾消費類電子產品包括:
1.鐳射類(例如 CD/VCD/DVD影碟機,鐳射筆, 鐳射水準尺等等);
2.X-射線類(例如 電視機,電腦顯示器等含有 CRT陰極顯像管的產品);
3.微波類(例如 微波爐 等);
根據美國聯邦條例Cod of Federal Regulation(簡稱CFR) Title 21, Chapter I, Subchapter J – Radiological Health 規定,凡是含輻射的電子產品進入美國市場都必須向FDA 提交報告&審核,並發放市場准入號碼(accession number). 這些產品出口到美國在填寫海關申報表(Form 2877)時, 需要填寫該Accession Number. 否則不可以入關。

EPA 簡介
EPA是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 的縮寫(直譯為美國環保局),關於環保,能源方面,美國政府對入口美國市場的電子產品有一些規定。
通常來說,電子產品(辦公周邊設備,例如電腦,顯示器,印表機,影印機等; 燈具 等等)申請EPA, 也即指申請加入能源之星計畫“Energy Star Program”, 成為Partner 的生產商必須簽署一份諒解備忘錄(MOU), 爭對不同的產品有不同版本的MOU. 要符合“Energy Star Program”, 電子產品在節能方面要滿足一定要求,例如,CRT顯示器,在第一睡眠狀態功耗不能大於15W, 在第二(即深度)睡眠狀態功耗不能大於8W.
加入能源之星計畫的生產企業會在EPA網站上公佈出來,以便買家採購。如果條規有改變,EPA 會通知生產企業赴會參加修訂工作以及年度會議。
美國政府用的辦公設備都採用有能源之星的。標誌如下:
Energy Star Certification Mark
Black and White mark
Reversed mark

ETL 簡介
ETL是Electrical Testing Laboratory 的縮寫,是“NRTL”實驗室之一,與北歐四國之一的瑞典的SEMKO認證機構同是InterTek 集團下的一項產品認證服務。

任何電氣、機械或機電產品只要帶有ETL檢驗標誌就表明它是經過測試符合相關的業界標準。ETL標誌主要適用美國市場。

FCC 簡介
FCC(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是美國政府的一個獨立機構。根據規定,凡是進入美國海關的電子電器設備,都需要符合美國聯邦條規CFR Title 47的要求,並出示相關證明檔。根據不同的產品,FCC認證分為VOC (Verification of Conformity), DOC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FCC ID.

一般大眾消費類產品(不佔用無線電頻率的,例如充電器,DVD 播放器等)都是申請FCC part 15 VOC. 電腦周邊設備(例如滑鼠,鍵盤,顯示器等)要申請FCC part 15, DOC,燈具類產品一般申請FCC part 18 DOC, 無線電設備(RF product 例如無線遙控器,電臺發射機等)要申請FCC ID; 電話網絡產品(例如電話機,傳真機,程式控制交換機等等)要申請FCC part 68, FCC ID.

CSA是加拿大標準協會(Canadian Standards Association)的縮寫。她在北美市場也是較大的測試認證機構之一,同時也是美國NRTL(國家認可測試實驗室),與UL之間有互認協定,推出c-CSA-us 標誌,獲得該認證的產品可以進入美國市場。

電子電器產品進入德國市場, 買家會要求產品獲得GS標誌, 可以頒發該標誌的認證機構很多,源自德國且較知名的有:VDE, TUV Rheinland – TUV 萊茵; TUV PS – TUV 南德意志集團- 產品服務; RWTUV; LGA; ETS另外,通過一些認證公司集團內部並購, 一些非德國的認證公司也取得頒證資格, 例如:ITS, Nemko, SGS 等等。

北歐四國包括:挪威,丹麥, 芬蘭, 瑞典。 這四個國家的測試與認證機構分別為 Nemko (挪威), Demko(丹麥), Fimeko(芬蘭), Semko(瑞典). 四個認證機構有個互認協定。出口北歐的產品只要由這四個認證結構之一受理測試&審核後,即可申請四份證書。 目前,Demko被美國最大的測試認證機構UL所購買; Semko被ITS 購買。但業務認可繼續進行。

澳洲和新西蘭是兩個人口較稀少的國家,目前人口只有2300萬人口, 但消費能力非常強。

被人們普遍認識的SAA (Standards Association of Australia) 其實是一個標準研究所,主管標準的制定和修訂。 他的標誌也並不是澳洲產品認證標誌。
正確的標誌分為產品安全 和 EMC (C-tick )標誌。

澳洲的產品安全 檢測由國家認可的實驗室 --- NATA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Testing Authorities) 實驗室, 或CB會員實驗室測試, 將測試報告提交各州的認證受理機構申請證書。 目前,有資格受理認證申請的機構有7家(包括新西蘭):
1)Department of Fair Trading, New South Wales (NSW)
2) Department of Mines and Energy, Queensland
3) The Office of the Chief Electrical Inspector, Victoria
4) Office of Energy Policy, South Australia
5) Office of Energy, Western Australia
6) Office of Electricity, Standards and Safety, Tasmania
7) Ministry of Commerce, New Zealand

經過以上其中之一認證受理機構頒發證書後, 打上認證公司縮寫代碼和登記證號 即為”安全標示”,例如 “N12345”, 表示由NSW 頒發的證書, 登記號為“12345”

電子電器產品進入澳洲,除安全標示外,還應該有EMC標誌 即c-tick 標誌。目的是保護無線電通訊頻段的資源,它規定的實施制度有點類似於歐洲的EMC指令. 因此,可以由生產商/進口商進行自我聲明。但是,在申請 C-tick 標誌之前,必須要按相關CISPR標準進行測試。並要由澳洲進口商背書&提交報告。 澳洲 ACA(Australian Commication Authority ) 統一受理,發放登記號碼。

RCM 標誌 C Tick A tick

根據日本電氣法規最新規定,自2001年4月1日起,凡A類產品共112種產品屬於強制認證產品,日本進口商進口該類電器產品時,必須向日本經濟貿易工業部(Minister of Economy, Trade and Industry) 即日本經濟貿易工業部提交測試報告和證書,測試報告和證書必須是由METI認可過的實驗室出具的; B 類產品有340種屬於非強制認證產品, 可以由申請商自行測試或由第三方實驗室測試並出具報告,類似於歐洲的CE. 標誌如下:

新加坡標準生產力與改革委員會(簡稱Spring Singapore)是被新加坡貿易與工業部制定的產品安全署, 主管消費者保護(產品安全要求)登記方案(簡稱CPS方案)。
2002年4月1日起, 消費者保護法規第1991號,由消費者保護條規第2002號代替。 新條規要求, 產品安全的符合性應該基於第三方認證機構的測試評估。 目前有45大類產品屬於控制類強制認證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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